有不征税收入的利益好处,为何偏偏要放弃呢,这不就是加计扣除折腾的吗,如果作为不征税收入,那支出不能扣除,但是要作为应税收入的,加计扣除使用的部分可以多扣 50%,这 50% 可以抵减正常的应税收入,但是前提是,你能够满足破了不征税收入的三个条件吗,如果可以,是可以尝试的,但是要看地区与主管税务机关的同志的认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