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敢外出吃饭了,食堂的费用如何区分招待费、福利费|署名文章|前沿资讯|翰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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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敢外出吃饭了,食堂的费用如何区分招待费、福利费

Posted by 第三只眼 | 2015-10-20 |

风格越来越高了,吃饭也不奢侈浪费了,都挤在餐厅来了,这里面的招待费如何拆分调整,会议费如何不挤占福利费额度,需要有点学问的。
 
现在的高档餐馆,人少了,都到哪儿了呢?基本上都比较“辛苦”的在自家的食堂中吃的,数量比较简单。那这时的餐厅就热闹了,如果涉及到会议费、招待费的,如何更好的区分开来,便于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正确处理呢。当然有的同志可能说我就混在一起吧,作福利费,这也有一说,但万一明白人也知道,所以还是比较合理的分出来为好吧 !
 
食堂的模式
 
(1) 自营,自己招的人 ( 正式工或劳务工 ) 来采购,当大厨,自己采购油盐之类,自已做菜单,企业通常将费用划至食堂的账户上,一定期间内清理报销。偶有对外经营,如对子公司、对社会有一些经营的行为。
 
(2) 外包,即通常外包给某个酒店、物业公司等进行处理,所有的结算,都是对方开具发票给企业报销处理。
 
如何划分
 
如果是自营的,那如何区分呢,此时企业是一次性购入的料品,就需要区分使用目的的划分,尽管可能很难。这时可以根据食堂的签单,将会议费、招待费,由福利费转移出来,但年度当中不应挤占福利费的额度,因此年内要划分清楚的还是。
 
如果是外部物业公司提供的,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发票直接分开,如果分不开,也可以考虑“转出”的方式处理。
 
风险如何把握
 
如果是税务机关,一定要关注这种廉洁风波对于所得税的影响,对于企业要正确的区分,以免多调整了福利费 ( 超标 ),或者少调整了招待费。
 
同时对于自营的食堂,取得发票的来源、真实性,是否取得,都需要关注。比如有的同志去集市买菜,但是却从超市搞的发票,感觉上分兵两路,挺有水平,但是一看就不对头,所以形式主义有时也不一定就让人陶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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