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做好事要留税,大北农老板发 13 亿元“红包”或上缴税收数亿元|署名文章|前沿资讯|翰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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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外,做好事要留税,大北农老板发 13 亿元“红包”或上缴税收数亿元

Posted by 第三只眼 | 2015-10-14 |

老板搞赠送股票,结果还面临着个人所得税的大问题,以致这个方案可能执行不了了,那问题出在哪里呢,看来术业有专攻啊。
 
聚焦
 
“我们在大北农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中,遇到税收和会计处理的双重麻烦。”尹中余说,计划推出一个多月,我们一直在跟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他们提出要征收大股东转让股票个人所得税 20%,受让员工按照薪酬最高征 45% 的个税。“也就是说,大股东无偿赠与员工 13亿元市值的股票 65% 就没了,实际到员工手里的仅剩下 4.55 亿元。”
 
尹中余表示,如果大北农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有最高 65% 的税负成本就太高了,公司注册地的管委会也在帮我们积极的斡旋,让我们以大北农的名义给税务部门报告,我们要求很简单,对无偿捐赠的股票实施递延,员工套现后征收 20% 的个税。
 
“我们现在跟证监会会计部、会计师反复沟通,如果按照谨慎性原则,将大北农控股股东无偿捐赠的 13 亿元市值的股票按照股份支付计入成本,那么大北农业绩将会大幅侵蚀,甚至可能出现亏损。伊利股份在2007 年就因股权激励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导致当年亏损。”尹中余说,如果因为无偿赠与导致大北农亏损,那么大股东也不会继续实施这个计划了,可能会换成备选方案。
 
第三只眼的分析
 
小编起始看到的是,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不过一想,咱也不能眼红,人家是自己干出来的,取之有道,所以呢,小编回归理性,分析一下小编能做的财税争议的东东。
 
小编认为,上述首先对于股东转让征收 20% 的个税,再按工资薪金征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最高税率适用 45%,尽管还有级距的小额存在,但是这 65% 的税负,对不对呢,如果从一个当前法规的角度来看,要分析:
 
一是大股东为何要缴纳 20% 的个税,因为转让,转让要扣除成本,可能成本很低,如每股 1 元(原来改制时计入股本的利润或资本公积部分,计没计税要查一查),但转让存在吗?难道我们要从税务机关取得证明,办理个人股东工商变更之用(注意那多是非上市公司),说你这个送不行啊,我要反避税,我要做视同销售,定价不合理啊,低于净资产之类,听着特别的有道理,但是个税上有反避税没,就一个“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的规定,就可以调整?注意人家说的是转让,而现在多有人士认为,赠送是 0 价转让,定价不公允,核定,这样推出来的。注意,流通中的股票买卖是暂不征收个税的,但是这个老板是限售股,这不免个税的。
 
比如我家有一辆旧汽车,现在要送给同事了,税务局同志说,你这个要核定价格,公允价计算我的个人所得税,这有点想的丰富多彩了,我没有所得,征什么呢 ! 或许有人说,征管法有啊,其规定关联交易的调整是基于企业之间的。增值税呢,我送的是使用过的物品,更征不到的。
 
二是受赠是否有税,目前来看,还没有地方敢于突破个人所得税法规中其他所得的列举范畴,因为突破了也理亏,站不住脚。因此这个没有多少讨论的。
 
三是地方的创举,河北与广东的有先例,如广东的规定:个人无偿受赠股权的,以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股权价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 20% 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个没提赠送人,而是从受赠人的角度,但却要求人家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税,这有点说不着了的感觉,反正是要征吧 ! 咱且知道这个事吧,可能有人说了,完了,创业板全在广东,这得征多少啊,注意,这跟上市地在哪没有关系,跟股份公司的所在地有关系。
 
四是考虑会计处理,参照《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一些意见,一般我们可能这样理解,为何要实施股权激励,是因为公司的员工,股东与员工又不是亲戚,又不是活雷锋,因此你这个股权激励是为企业实施的,相当于你是股东将股份赠予企业,企业又实施了股权激励。现在好一些,按我们总局 2014 年 29 号公告,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可以不视为企业的收入计税,仍保留在所有者权益当中,不然再加上企业所得税,毛全光了 !
 
所以就有了上面的会计处理按市场价值计提入成本费用的说法,这是间接作用发挥的效果,因此如果这样,人家让按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税,也算能说得过去。但是这里企业可以考虑一下限制性股票的适用条件,即可以分摊月份找适用税率,实在不行,你分二次,三次送吗,让这个分摊找税率找的比 20% 还低。
 
所以这个做好事也不是随便做的,注意学点税法,有点心啊,首先得明白,其二得表达,其三得别让税务哥为难。当然会计上也别搞的太惨,如果人家就这个规则呢,差不多,趁股价低,可以考虑点文章,之后到了好时候,股价高了,也可能更有文章在里面。
 
摘录 21 世纪经济报道
 
今年 5 月,国务院发布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提出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6 月,证监会发布实施《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对员工持股计划进一步规范指导。
 
大股东无偿捐赠的模式就遭遇到了意料之外的“烦恼”。首例“大股东无偿捐赠”的大北农员工持股计划,正是出自于长城证券并购部之手。
 
“我们在大北农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中,遇到税收和会计处理的双重麻烦。”尹中余说,计划推出一个多月,我们一直在跟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沟通,他们提出要征收大股东转让股票个人所得税 20%,受让员工按照薪酬最高征 45% 的个税。“也就是说,大股东无偿赠与员工 13亿元市值的股票 65% 就没了,实际到员工手里的仅剩下 4.55 亿元。”
 
尹中余表示,如果大北农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有最高 65% 的税负成本就太高了,公司注册地的管委会也在帮我们积极的斡旋,让我们以大北农的名义给税务部门报告,我们要求很简单,对无偿捐赠的股票实施递延,员工套现后征收 20% 的个税。
 
据其透露,目前,相关监管部门也在帮忙积极协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此前也表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意见,并没有对税收情况作出规定,证监会将联合相关部门研究税收方面的相关政策;上月,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指出,对于市场关注的员工持股计划是否能享受税收优惠问题,证监会正在积极努力争取。
 
除了税收问题,这种大股东无偿捐赠的模式的会计处理问题也同样很“纠结”。
 
“我们现在跟证监会会计部、会计师反复沟通,如果按照谨慎性原则,将大北农控股股东无偿捐赠的 13 亿元市值的股票按照股份支付计入成本,那么大北农业绩将会大幅侵蚀,甚至可能出现亏损。伊利股份在2007 年就因股权激励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导致当年亏损。”尹中余说,如果因为无偿赠与导致大北农亏损,那么大股东也不会继续实施这个计划了,可能会换成备选方案。
 
“目前找我们做大股东无偿捐赠的上市公司很多,但大北农的事情卡在税收和会计处理问题上,别的上市公司也不敢贸然推出无偿捐赠的计划。”尹中余说,目前最重要的是将这两个问题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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