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前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价值”是原值还是净值|署名文章|前沿资讯|翰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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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前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价值”是原值还是净值

Posted by 第三只眼 | 2015-10-13 |

这个小编在相关文章中已探讨过,单独列出来,只是想说的更清楚点,因为有的同志存在不同的见解,当然结论是原值而不是净值,也不需要考虑净残值之类了。
 
对于加速折旧来讲,其实这个问题不算是个问题,只是现实当中可能会遇到迷惑一下,小编就此将相关的资料一列,供各位看到,不再迷惑。
下面是总局当时的解答问题之一:
 
问:企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能否享受新的折旧政策?
 
答:新政策规定对所有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里的“5000 元”是指企业固定资产的原始成本,不是折余价值。这里的“持有”,既包括 2014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购进,也包括 2014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本着有利于企业的原则,对于企业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 5000 元的固定资产,税收上已经作为固定资产进行处理的,其折余价值部分可在 2014 年 1 月 1 日以后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列位可以看的明白,2013 年 12 月 31 日(含)前,单位价值是原值,不是到了 2014 年 1 月 1 日还没有折旧完的净值,所以如果原值不符合标准,即 >5000 元,那就继续折旧着吧,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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