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否可以视为贷款计提 1%准备金|署名文章|前沿资讯|翰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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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否可以视为贷款计提 1%准备金

Posted by 第三只眼 | 2015-10-13 |

银行呆账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标准是 1%,这个有争议是的,如企业当年计提了0.5%,税务上还让不让按1%计提呢,这里的争议是,计提呆账准备金的基数是不是包括返售金融资产,小编的理解是,需要区分情形,再好好确认一下,无论是形式还是实质,都不宜拿一边说事。
 
金融企业,特别是银行,多有此类形式的资金融资活动,对于买方而言,在会计上是作为利息收入处理的,那这是否也是借款呢?“俺一定要计提 1%。”纳税人的内心在呼喊着。
 
依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二、本科目可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类别和融资方进行明细核算。
 
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根据返售协议买入金融资产,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照计算确定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三)返售日,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应收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买入的尚未到期返售金融资产摊余成本。
所以可以理解为,会计上视为是一种融资的行为,只是形式上是通过返售的介质完成的,当然最终有没有未完成“返”的行为的,这也是估计会有的,毕竟“一切皆有可能”。
 
稽查农建行的意见
 
小编注意到,在稽查农建行时,人家是认为这部分不属于贷款性质,不能计提 1% 的准备金的。这至少代表了一种官方的意见,虽然没有正式的文件,却也是给大家一个警示。
 
第三只眼的理解
 
如果是一种买卖交易,尽管会计上考虑实质性原则作为利息处理(相当于回购),小编认为不是贷款,如买入返售是真正的过户,象我买了一个 HOUSE,人家开发商说了,10 年后我买回来,约定了利率是多少,于是我付款、过户,10 年之后真返回了,那是另外一次销售,列为贷款,那谁能说的清,俺只能说约定是约定,交易是交易了。
 
如果买入返售是一种质押的形式,相当于人家押了一个东西在这儿,这真是借的钱,最后人家借款还不了,抵押物归借出方,那这不能否定借款的利息行为了,这是承担了贷款的风险了。
 
所以小编的理解是,不能全否定,而是要看具体的情形,有区别的进行确定,也是有可能符合条件的,而不宜是“一刀切”的全部否定。
至于 1% 的故事,还有挺多,暂不多表了,请查阅小编的其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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