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减免优惠,那个体工商户与个人如何办呢|署名文章|前沿资讯|翰邦研究院
  • 署名文章

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与营业税减免优惠,那个体工商户与个人如何办呢

Posted by 第三只眼 | 2015-10-20 |

本文章说明了个体工商户与自然人能否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或营业税减免优惠政策,介绍了起征点、免征额的理解,小微企业免税是对主体,并非是免征额概念 !而超过免税额多少对于纳税人是有利的,进行了数据测算。
 
文章《给你解读不一样的小微优惠政策,谁说离大企业很远》发布之后,小编思来思去,想到几个另外的议题,还是认为比较重要,特作补充,以不留遗憾 !
 
起征点里大不同
 
现在小编发现,很多省份都将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起征点定在幅度中的最高值,如每月计量的定为 20000 元销售额或营业额,这也是考虑民生不。财税 [2013]52 号 1 文件中规定免税的标准是不超过 20000 元,但这两者有一个差异,个体工商户与自然人适用的起征点是说达到 20000 元,即需全额计算税款,20000 元这个点含在内,如 19999 元,不纳税,但是到了 20000 元或之上,就要全额计税了。小微企业适用的是不超过 20000 元,即 20000 元时,这个点上仍是免税的。
 
那有的人就会对起征点不开心了,为啥呢,因为财税 [2013]52 号文件中只提到“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未包括个人 ( 即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其实两个是金额上扯平了,不然个体工商户原来有起征点享受,单位就不可以,不公平啊,这会心态平和了,而且更进一点,占了 20000 元这个线的优惠,不过这纯是理论,正好是 20000 元的可能也不是这么多吧。
 
从 2 万元到 3 万元,小微企业就不再是原来的“小微企业”
 
2014 年 9 月 17 日的国务院会议明确,对现行月销售额不超过 2 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 10 月 1 日至 2015 年底,将月销售额 2—3 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
 
于是财税 [2014]71 号 2 文件也改了口风,对月销售额 2 万元(含本数,下同)至 3 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 2 万元至 3 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直接用的纳税人的概念,而不是用财税 [2013]52 号文件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的名字了,看来,小名字大学问。
 
但是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税的咋办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令 [2006] 第 16 号 ) 规定,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包括经营数量)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征的,可能大有人在,简单且没有多大责任,也减少征管成本,那这些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呢,如销售额人家不够 30000 元,还定期定额吗?看来这一次,是个体工商户 ( 核算凭账计税的部分 ) 要向小微企业抛媚眼了 !
 
其实在 20000 元起征点时,定期定额的核定,也是考虑了起征点因素的,只是核的准不准,调整的及时不及时,就两说了。国税发 [2006]183 号文件对此有过说明,继续核定,据理力争吧 !
 
有钱能不挣不
 
这里其实有一个逻辑因素,上述的优惠政策前提是低于标准免税,高于标准,全部纳税,跟起征点一个精神,没有说超过了还让你扣掉 30000 元的政策,鼓励小的,大的一个不能放的原则。且记是没有“免税额“一说的。
 
从增值税与营业税的角度,多了要全额计税,那再卖多少你才能挣的比 30000 元多呢,且看如下的分析 ( 是这个意思,不考虑附加了,请爱好者多思考一下吧 ):
 
(1)增值税:超过900元时才有利,本处省略一行公式,哈哈,试比较:(30000+900)-(30000+900)/1.03*3%=30000 元。
 
(2) 营业税:暂按 5% 税率举例吧,超过 1578 元才有利,所以这是一个安全线,千万不要一个口袋进二个钱,另一个口袋出去三个钱,有生意,在特定情形之下不做更有利。
 
 
注: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上一篇:合伙企业“先分后税”的两个很容易迷惑的大误区
下一篇:给你解读不一样的小微优惠政策,谁说离大企业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