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营业税及附加,似乎很多地方都在追征,那海南地税可不这样理解,小编还是很佩服他们的观点。
如下信息摘自海南地税 2015 年 1 月 3 日微信平台:
问:单位取得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海南电网公司收取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是否免征地方教育费附加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纳税问题的复函》(琼地税函〔2013〕200 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收到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单位取得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不征收营业税。
在小编来看,在形势一片看“衰”的情形之下,海南地税确有不凡之处,理由可能很多,在此不一一表述,且看我们如何以更开放的心态来看待这个让纳税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服务费”。不过海南的伙伴似乎幸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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