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抵扣之后的系统设置或操作应对之策|署名文章|前沿资讯|翰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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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抵扣之后的系统设置或操作应对之策

Posted by 第三只眼 | 2015-12-21 |

之前小编持续进行关注过,近几日网络信息对此关注的也较紧,且大家普遍认为解放了中国这么多年以来的扫描认证的传统操作方式,也避免了邮寄丢失等各种问题带来的发票管理成本,实为互联网+的技术改革之当务之急的推动创新。预计在最后一轮的营改增开始之前,电子抵扣应该得到实施了,这也是好事,让最后一批营改增的同志们少花一点儿钱吧。

那电子抵扣带来的影响有哪些呢:
 

比较方式

当前

预计

抵扣方式

取消原来纸质票据取得后进行扫描认证、确认后抵扣的方式

打开服务端,下载专用发票电子信息,申报抵扣,认证过程不需要了

硬件配置

通常需要购置扫描仪,用于信息的取得后再通过税务端软件与销售方校验数据

扫描仪不用了,原来的是不是要闲置了(有的公司要不利好了)!

数据传递

销售端数据不支持主动传递给购买方(原来有一些机构提供了类似“流氓”插件的方式取人家的销售方开具发票数据,只是为了对账之用)

可以抵扣的专用发票信息直接推送到购买方用于抵扣,不需要税务局中间交接校验了

认证差错

有的票据不清晰无法认证需要去税务局办理再次认证

没有认证不通过的问题了

虚开发票情形

虚构业务进行开具,违规情形较多

仍然无法避免,只是数据的比对上更直接了,不需要取得纸质发票之后才发现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那我们的税务处理可不是仅仅就处理一个抵扣这样简单,因为我们还要做账呢,税务、财务的对接如何做,这可能会带来新的要求了呢:

(1)时间性报销流程:原来一般报销后取得专用发票去认证,现在是一旦对方开具专用发票,这边就可以取得信息当月抵扣了,才不管你报销同志何时来报销,领导同志何时签字呢。

(2)对账:如果下载下来的抵扣数据,与当月报销入账的数据不一样,则税务同志不能做糊涂账啊,月底或季度底就要比较当月账上有多少进项税额,直接抵扣了那几份进项税额,不然两条线非乱不可。

(3)分清是否可抵:比如有的同志,原来记入福利科目的费用,此时如果有专用发票,也不去认证,即也没有抵扣,但是现在有了电子信息了,“粗暴”的方式就是先抵扣了再说,待入不得抵扣的事项时再作进项转出处理,不然这够折腾的。

(4)销售方责任可大了:理论上讲,确认收入即产生纳税义务之后,就要开具发票了,不然可以罚款,来一万块!但是如果有争议,购买赖账了,业务人员说我纸质发票就不给购买方,付款再给,让你们得不到抵扣及税前扣除,现在至少抵扣要突破了,与纸质的票说再见了,人家取得电子信息后就抵扣了,这估计得给业务人员好好上一课。

(5)原来建立起扫描认证体系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就要准备应对方案了,因为你们的扫描体系及信息的交互、账务系统的记录信息,都需要重新理一下,现在如何导入电子数据就行了。

另外最近小编与百旺的电子发票同志在交流,这是一个趋势,而且利国利民,为这一次技术改革的同志们点个赞!套用一句俗话:唯一不变的就是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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