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个税递延型养老险政策12月出台 减税养老要来了 |署名文章|前沿资讯|翰邦研究院
  • 署名文章

媒体报道个税递延型养老险政策12月出台 减税养老要来了

Posted by 第三只眼 | 2015-12-07 |

摘录
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在酝酿8年后终将落地,这意味着“减税养老”体系渐成。《华夏时报》记者从一位参与了“保监会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课题”的人士处了解到,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肯定会于12月出台。

11月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人社部社保研究所等5家机构联合发布的《2015中国职工养老储备指数大中城市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大中城市职工养老储备指数为59.7分,基本满足了城市职工养老储备要求,但大中城市职工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总数达2.12亿人,占总人口比重达15.5%,中国已成为世界上老年人口总量最多的国家,养老储备是否充足成了众多人关心的话题。

我国养老保障体系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属政府主导;第二支柱为企业年金,为企业及职工自愿建立;第三支柱为个人商业养老保险。2015年,这三支柱改革都进入了深水区,如第一支柱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8月24日已经面世,正在紧锣密鼓推进;第二支柱则是今年年初2月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管理办法,亦在逐步落地;第三支柱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如今也即将有新动作。

据了解,作为“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免税政策已经在我国实行十余年;针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个税递延优惠也已实施了近两年时间;如今,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个税递延也将启动。

“税前列支的额度由企业代扣代缴,然后参与协会或者政府指定的价格便宜、保障范围和保障责任都比较公允的险种。”王国军表示,目前我国的第三支柱太弱了,市场份额不及10%,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不光有利于扩大商业养老保险的市场份额,同时,可以延迟个税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降低当期税务负担。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精算师算过一笔账,如果可以税前先列支600元作为保费购买养老保险,则应缴税下降到29元。也就是说,如果购买了个税递延型养老产品,每月可以少纳税22元,一年就是264元。如按照投资30年计算,则30年间少缴纳7920元个税。

据记者了解,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一旦实施,商业保险公司也将成为最大受益者。
信息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20151203/002623914491.shtml?qq-pf-to=pcqq.group

当前税收政策分析

我们知道的税收政策:

(1) 基本养老保险,在当地政策的标准之内,单位缴纳的不作为个人所得,个人缴纳的税前扣除;

(2) 年金、职业年金,从2014年起已实施了递延纳税的优惠政策;

(3) 其他保险公司开发的补充性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当下个人所得税没有优惠政策的刺激(企业所得税可以适用工资总额5%的税前扣除政策)。

财税[2015]56号《关于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已经开始考虑了商业健康保险的税前扣除2400/年的优惠政策,虽然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到具体落地的实施,但是至少说明了税收不再是限制人们花钱“买保险”的一个大的因素。

在当下,我们对于年金、职业年金的递延优惠政策,功能与文章中所说的补充养老保险产品没有何区别,都是补充养老的一种形式,为何偏偏给年金让了这样一条路呢,可能前期央企、事业单位实施的较多,而更多的商业保险实施的较少,所以情形的呼吁也少的原因。如果从适用情形上看,是一个大的类别之下的。

因此我们理解,补充养老保险的政策,可能也将参照年金的相应政策进行推进。至于是不是记者报道中的12月份落地,恐怕更多是未知,但是我们有了一个方向。当然也是保险公司的一个利好消息了。

上一篇:技术出资是否可以“套用”技术转让所得免税的优惠政策
下一篇:售后回租备受形式“煎熬”,印花税缴纳是否存在理解空间